延边公积金贷款买房条件是什么?
延边公积金在我们身边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,而当公积金金额到达一定程度,只要缴纳人具备对应的条件,便可以通过延边公积金贷款进行购房、还贷等事宜。
贷款条件
1、职工所在单位为本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者,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。
注:夫妻双方都缴存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贷款,对停缴、欠缴和缓缴住房公积金的,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;
2、具有户籍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,收入稳定,信用良好,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;
3、借款人已提取公积金用于住房消费的(含委托逐月提取还贷),再次申请贷款时需留存借款人近6个月的公积金缴存额;未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还清上次公积金贷款本息的,且个人信用良好的,可再次申请贷款;
贷款流程
1、贷款初审:公积金管理部对借款人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,并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予贷款的答复。
2、抵押评估:借款人持贷款所需材料到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抵押房屋进行评估。购买二手住房和按揭贷款的,以所购买的房屋总价款作为抵押价值,不进行评估。
3、贷款审批:审批人员应对审核人员提出的审核意见进行合规性审核,并对审核资料进行完整性复核的基础上,对借款申请人贷款进行审批;
4、签订合同:经审核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与受委托银行签订《借款合同》、《抵押合同》,按规定办理住房抵押登记、《他项权证》手续。
按揭贷款楼盘项目审批后,开发单位应与“*”签订《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》,借款人应与受委托银行签订《阶段性保证合同》。
5、贷款拨付:“*”为借款人开《住房公积金贷款支付凭证》,受委托银行应以转账方式将贷款资金划入房地产开发单位或者建房、大修住房承建方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内,二手住房可直接划入个人账户。
以上便是延边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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